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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宁县新增高风险区的通告

2022-12-04    

关于乡宁县新增高风险区的通告

(第48号)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结合感染者居住地、活动轨迹、停留时间等因素,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将乡宁县昌宁镇公路段家属楼二单元、管头镇樊家坪廉租房四号楼一单元、台头镇裴家河村全域、台头镇柏山村全域4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自2022年12月4日22时起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措施。乡宁县除高风险区外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管理措施。

临汾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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