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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临人员健康管理的通告〔2022〕50号

2022-03-10    

〔2022〕50号

2022年3月10日8时:
高风险区降低为中风险区2个: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街道海东路社区、新城区成吉思汗街道东河社区
新增高风险区1个:山东省威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古寨东路145号渊源澡塘
低风险区升为中风险区21个: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建西路30号楼、海州区天顺国际花园7号楼、海州区仕方国际9号楼、海州区振兴公寓6号楼、海州区众兴华庭10号楼、海州区壹品国际C区、海州区凤凰名都10号楼、连云区万润华泰小区7号楼;上海市浦东新区沪东新村街道长岛路281号;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桦皮厂镇桦皮厂社区、昌邑区桦皮厂镇桦东村、昌邑区桦皮厂镇张相村、昌邑区两家子乡李屯村、船营区北极街道望云山景小区、龙潭区山前街道万兴家和小区1号楼2单元;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海峰路511号宅库花园11号楼、环翠区鲸园街道办事处苏州街10号楼、环翠区环海路3号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威海培训中心、环翠区环翠楼街道同德路116号楼、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路南曲阜翡翠城F区13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路昌鸿小区B区16号楼
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14个: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主城区的迎宾丽景小区(含老百货公司住宿楼);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街道名著司南小区7栋、8栋、9栋、10栋,高新区中和街道乐活公社小区、高新区桂溪街道英郡三期小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关东街道保利时代天悦小区28栋、江岸区后湖街道同鑫花园小区29栋、青山区红卫路街道58街坊127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金川南区、玉泉区石东路街道富丽社区、玉泉区昭君路街道沟子板社区、赛罕区中专路社区、土左旗白庙子镇碱房村、土左旗白庙子镇新营子村、和林县经济开发区第一农场
截至2022年3月10日8时,全国共10个高风险地区,152个中风险地区。
高风险地区(10个)
内蒙古自治区(4个)
呼和浩特市(4个)
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毫沁营村
土左旗白庙子镇东坝什村
回民区环河街街道巴彦南路社区
土左旗京包铁路线以北、在建三环路(土左旗金川段)以东、原110国道以南、金三道以西、金四路以北、金华学府小区东墙沿线以西围合区域
广东省(1个)
东莞市(1个)
大朗镇杨新路82号、112号、124号、158号、168号、238号
天津市(1个)
滨海新区(1个)
空港经济区雅苑足道
山东省(4个)
青岛市(2个)
莱西市第七中学(龙口东路25号)
莱西市龙口东路18号安居小区
威海市(2个)
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夏路51号鼎信大厦
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古寨东路145号渊源澡塘
中风险地区(152个)
黑龙江省(14个)
鸡西市(1个)

鸡东县人民医院

牡丹江市(12个)
绥芬河时尚花园2号楼
绥芬河乌拉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商联路50号,绥芬河铁路货场内二货区2线西侧)
绥芬河天泽楼
绥芬河中天幸福家园一期2号楼
绥芬河新利A区2号楼
绥芬河海融富华苑23号楼
绥芬河溪树庭院1期1号楼
绥芬河市长春小区
绥芬河市阳光小区7号楼
绥芬河市铁路综合楼1号楼
绥芬河市天悦公寓
绥芬河市吉祥花园3号楼
黑河市(1个)
黑河市爱辉区网通社区医院小区1号楼
广东省(9个)
深圳市(5个)
罗湖区南湖街道春风路2026-6号向西花园向贵楼6至23楼住宅
南山区招商街道爱榕园18栋
南山区蛇口街道雷公岭村15号
宝安区松岗街道沙浦洋涌工业区6路3号
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北区234号
东莞市(4个)
大朗镇圣堂社区人和路中心花园鸿泰城市公寓、华昌逸居公寓、怡家公寓、天祥公寓合围区域
大朗镇杨涌村郑公涌商业路16号怡和D栋怡和公馆
大朗镇蔡边村富民工业园一园5号鑫艺科技园
虎门镇南栅社区冲元二巷1号、3号,三巷1号、2号、5-7号,四巷1号、5号、7号,五巷1号、4号合围区域
广西壮族自治区(2个)
防城港市(2个)
峒中镇友谊路口至官田路相交汇处、官田路至河堤路全段、峒中汽车站货场西面小巷所围成的区域
防城区那良镇滩散村滩散街区域(和平路-解放路-口岸大街-新大街-沿边公路-解放路横街的区域)
江苏省(32个)
连云港市(32个)
海州区众兴华庭7号楼
海州区润琦苑3号楼
海州区九岭社区北大荒西21号
海州区天景美地4号楼
海州区温侨绿苑B2
海州区悦城国际9号楼
海州区香溢世纪花城小区7号楼
海州区海连中路151号
海州区龙河小区25号楼
海州区许庄村杨圩北队75号
海州区宝翔财富广场3号楼
海州区极美苑2号楼
海州区颐和花园1号楼
海州区麻纺小区10号楼
海州区银城公寓1号楼
海州区福园名邸3号楼
海州区中央华府D1栋
海州区盛世豪庭小区8号楼
海州区洪新小区90-71号
海州区赣榆鸡蛋菜煎饼店(洪门菜市场门口)
海州区许庄村杨圩北队51号
海州区极美公寓4号楼
海州区兴城四号公寓8号楼
海州区一品苑44号楼
海州区新建西路30号楼
海州区天顺国际花园7号楼
海州区仕方国际9号楼
海州区振兴公寓6号楼
海州区众兴华庭10号楼
海州区壹品国际C区
海州区凤凰名都10号楼
连云区万润华泰小区7号楼
内蒙古自治区(41个)
包头市(1个)
青山区青福镇北区
呼和浩特市(37个)
玉泉区鄂尔多斯路街道蓝宇社区
玉泉区长和廊街道菩提塔西社区
玉泉区石东路街道康乐社区
玉泉区西菜园街道西苑社区
玉泉区鄂尔多斯路街道巴彦乌素社区
玉泉区长和廊街道观音庙社区
玉泉区西菜园街道芦花园社区
玉泉区昭君路街道闻都社区
玉泉区小召前街街道建华北街社区
玉泉区五塔北街社区
赛罕区昭乌达南路街道小台什社区
赛罕区中专路街道创业社区
赛罕区中专路街道万达社区
赛罕区香榭花堤社区
赛罕区榆林镇陶卜齐村
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上新营村
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苏雅拉社区
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北苑社区
新城区西街街道艺术厅北苑社区
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塔利村
新城区东风路街道昭君新村社区
新城区迎新路街道展北社区
新城区中山东路街道中山社区
新城区铁路社区
新城区海拉尔路街道赛马场社区
新城区保和少镇野马图村
新城区锡林北路街道车东社区
新城区东风路街道海东路社区
新城区成吉思汗街道东河社区
土左旗台阁牧镇霍寨村
回民区环河街街道县府街社区
回民区攸攸板镇巴彦树贵社区
回民区钢铁路街道咱家社区、
回民区环河街街道阿吉拉沁社区
回民区太平街社区
回民区钢铁路街道西机务段社区
回民区新华西路街道大庆路社区
满洲里市(3个)
东山街道怡园社区
兴华街道湖西社区
北区街道富华社区
云南省(6个)
临沧市(1个)
镇康县南伞镇新城社区公主路以东,自文景路以北至泰安路以南片区
德宏州(5个)
瑞丽市姐告国门社区
瑞丽市畹町镇民主街片区
瑞丽市勐卯街道团结村委会弄喊二村民小组
瑞丽市姐岗村委会帕色村民小组
瑞丽市卯相社区五星商贸城
上海市(6个)
普陀区石泉路街道宁强路33号石泉社区文化中心
松江区九里亭街道永辉超市(沪亭北路店)
嘉定区宝安公路3705弄1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漕溪北路1200号
静安区北站街道河南北路233号
浦东新区沪东新村街道长岛路281号
吉林省(16个)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1个)
珲春市近海街道合作区可赢国际贸易公司
吉林市(15个)
丰满区龙城帝景小区10号楼3单元
昌邑区两家子乡李屯村一组
昌邑区两家子乡李屯村六组
昌邑区桦皮厂镇张相村三组
昌邑区九站街道松九社区九委7组
昌邑区九站街道农校社区八委十组(九龙路以南、经开大街以东、翰林路以南)
昌邑区桦皮厂镇桦皮厂社区
昌邑区桦皮厂镇桦东村
昌邑区桦皮厂镇张相村
昌邑区两家子乡李屯村
高新区高新街道园艺社区十委八组(深圳街以北、吉林大街以西、园艺路以南、园艺路以东)
船营区北极街道光明社区6委
船营区北极街道森林里小区23号楼4单元
船营区北极街道望云山景小区
龙潭区山前街道万兴家和小区1号楼2单元
山东省(13个)
青岛市(4个)
黄岛区九龙江路53号甘水湾小区
莱西市龙水社区服务中心南龙湾庄自然村
莱西市龙水社区服务中心焦格庄自然村
莱西市院上镇中心中学
威海市(9个)
环翠区青岛北路65号
环翠区海峰路511号宅库花园11号楼
环翠区鲸园街道办事处苏州街10号楼
环翠区环海路3号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威海培训中心
环翠区环翠楼街道同德路116号楼
经济技术开发区齐鲁大道135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凤林路南曲阜翡翠城F区13号
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仁和佳苑
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春路昌鸿小区B区16号楼
河北省(1个)
邢台市(1个)
清河县葛仙庄镇袁宋庄村
甘肃省(1个)
兰州市(1个)
新区秦川园区秦川镇酷派酒店
陕西省(10个)
西安市(10个)
曲江新区曲江池东路988号凯悦酒店
曲江新区雅居乐社区翠竹园小区L3栋楼
曲江新区万科社区万科城市之光小区17号楼
莲湖区红庙坡街道金辉天鹅湾小区6号楼
新城区中山门街道东新街130号小杨烤肉店
新城区西一路街道东新街256号粤珍轩
新城区长乐中路街道汉庭酒店(万寿路地铁站店)
新城区中山门街道东新社区金色时代公寓
新城区西一路街道尚朴社区南长巷小区住宅楼
碑林区文艺路街道文北二社区金色城市小区1号楼
天津市(1个)
西青区精武镇“和光尘樾”一期建筑工地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告行程。请广大市民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疫情发生地区信息发布,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有高中风险区城市旅居史和出现疫情而没有划定高中风险区城市旅居史或者与阳性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时空伴随可能的来(返)临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并按规定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措施。对因瞒报、谎报或未严格执行健康管理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合理安排出行。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广大市民如非必要,不出境、不出省,特别是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确需出行的,在出发前应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时刻关注自己的健康码、行程卡,准确记录活动轨迹,并每日开展健康监测;返临前进行核酸检测,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双码绿码”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
三、做好个人防护。请广大市民(包括已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员)不断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群密集场所、进入医疗卫生机构等重点场所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做好手清洁卫生,日常生活应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一米线等防疫规定,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
四、加强健康监测。请广大市民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发热(≥37.3℃)、头痛、流鼻涕、打喷嚏、咽喉痛、嗅觉丧失等异常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尽早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最有效、最经济、最直接的措施,能够显著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亡率。请尚未接种、未完成全程接种和符合第三剂次加强免疫接种的市民,尽早就近接种疫苗。


临汾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总调度室
2022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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