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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第五届人大代表第B180号建议的答复

2023-12-13    

尊敬的刘建勋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B类第18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临汾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进步,呈现出“提质增速、务实创新、亮点纷呈、群众受益”的良好态势。但与中央、省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正如你们在建议中提到的一样,还存在着“乡村医生养老无保障、乡村医生技术水平普遍较低”等问题。围绕你们提出的建议,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逐步完善乡村医生收入保障机制

6月12日,我委制定印发了《临汾市乡村医疗卫生固本强基行动实施方案》(临卫基层发〔2023〕3号),明确了乡村医生收入政策,完善了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在岗村医岗位补助落实方面,根据省卫健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提高在岗村医岗位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卫基层发〔2022〕6号)要求,从2023年1月1日起,按照行政村“一村一室”的原则,给予乡村医生每月1000元岗位补助,目前,省市县三级资金已经全部落实,截止5月底,共发放在岗村医岗位补助989万元,发放人数3221人。退养村医养老补助落实方面,全市2891名退养乡村医生列入2023年财政预算,享受乡村医生退养补助。进一步落实退养乡村医生补助标准,对符合退养条件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给予200元的生活补贴(不离岗不享受)。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建设方面,2022年起,将村卫生室运行维护费从每所每年不低于1000元提高到每所每年不低于1200元,其中省级补助从每所每年300元提高到每所每年360元,县级比照省级相应提高,每所每年不低于200元用于村卫生室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保障费用。

二、建立乡村医生职业上升通道

2022年,我委印发了《临汾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卫基层发〔2022〕3号),对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聘上给予政策倾斜,允许各县(市、区)在组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乡村医生。关于将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问题,目前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均由市级以上编制、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我委将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争取基层医疗用人相对自主,争取空余编制倾斜政策。

三、持续壮大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在人才培养上,2023年,我市采取线上、线下、牵头医院下沉带教等多种形式,对6137基层医务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层诊疗和服务指南(第一版)》培训;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参加2023年癫痫规范化诊疗培训;组织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共培训临床医师、乡村医生人员174名,学员考试全部合格;依托省卫健委百名医师传帮带,千乡(镇)万村兴中医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活动,培养240名基层中医师。在人才引进上,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活动,全市村卫生室现有“乡招村用村医190人,“乡聘村用村医446人。近三年招聘村医78人,其中招聘大学生村医12人,近一年招聘村医数36人,其中招聘大学生村医11人。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将符合条件的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注册为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服务,目前已完成首次岗位需求摸底工作。在学历提升上,认真做好2023年在岗乡村医生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提升教育工作,组织了173名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了普通高等教育大专学历提升考试。与2018年相比,目前基层医务人员学历、资质都有明显提高,年龄明显下降,年轻化、知识化的乡村医生队伍逐步形成。

尊敬的刘建勋等3位代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是人民群众健康保障的“第一道防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福祉。我们将继续认真研究,破解“乡村医生养老无保障、乡村医生技术水平普遍较低”等难题。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切实发挥好健康“守门人”作用,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健康临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以上答复你们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你们对我市卫生健康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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